【26397279】 五原县人民法院志愿者服务分队
| 区域: | 巴彦淖尔市 |
|---|---|
| 详细地址: |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府葵花广场 |
| 人员规模: | 50 |
| 正式成员: | 41 |
| 加入方式: | 免审加入(需要填写免审密码) |
| 联络团体: | 五原县志愿服务联合会 |
| 团体分享到: |
五原县人民法院建院始,内设刑事审判、民事审判和秘书三个组,有干部8人,法警2人。1958年6月,达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并入五原县人民法院,同时设立塔儿湖人民法庭;1958年11月改设五原县政法公安部内设审判组;1959年,撤消政法公安部,内设审判组。1967年7月,实行军事管制,成立五原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领导小组,内设审理组。1972年10月恢复法院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为“文革”中蒙受不白之冤的干警平反昭雪,恢复工作。1994年五原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8个:办公室、政工科、刑事审判庭、经理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、告诉申诉庭、行政审判庭、执行庭。派出机构9个:城关镇法庭、城郊法庭、车站法庭、塔儿湖法庭、建丰法庭、四分滩法庭、银海法庭、永什法庭。进入90年代末,我国进入改革的攻坚阶段,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,又面临着新世纪到来的挑战。五原县人民法院也随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(法制经济)的不断深入,相继撤消告诉、申诉庭,设立审判监督庭、立案庭、转制庭、金融庭、税务庭。专业法庭撤消后又成立了民事审判二庭、经济审判二庭、执行局,并下设三个执行庭。按照上级撤乡并镇的规划,五原法院2005年将10个人民法庭撤并为4个。六十六年来(1950年至2016年),五原县人民法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,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审判刑事、经济、民事、行政案件10万余件,取得了巨大成绩,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。同时,五原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,从自治区的民族特点、地区特点和经济特点出发,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,充分保障各民族公民的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,从而为促进各民族团结、建设、经济繁荣发展,维护五原县的安全统一,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团体联系人
|
许婧 电话:0478-5210905 邮箱:wyxrmfy#163.com (请将#替换成@以后发送邮件) |
团体二维码
微信扫一扫即可加入或分享本团体
服务评价
对项目开展培训的满意度:5.0
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:5.0
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:5.0
与志愿团体合作的满意度:5.0
项目执行与计划的符合度:5.0
团体地址
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府葵花广场
推荐团体
推荐项目